而是强忍着火气对沈赢小声说:“我让你跟陆耀廷说,把你弟弄进来当兵,最好是能去管后勤物资,这个活轻松。”还能捞油水。
沈赢漫不经心的瞥了眼杜春华,已经对原主的家庭背景有了猜测。
原主估计是个被家里欺负,嫁了个好男人,还得被迫帮扶提拔弟弟的可怜人。
这个时代重男轻女是常态,就是不知道原主是不是心甘情愿当扶弟魔的?
“这事儿我不办。”沈赢很干脆的拒绝了。
她刚身穿,自己的事情还没搞清楚,根本不想掺合进这些事情里。
“你不办?”杜春华双眼喷火,更显得红嘴唇儿跟吃了小孩儿一样:“你这是攀上高枝儿,翅膀长硬了?连我的话都不听了?”
她还想伸手去拧沈赢。
“陆耀廷。”沈赢拍开杜春华的手,扭头就冲外面干活的陆耀廷说:“我妈让我走你的后门,把我弟弄进来当兵……”
屋里的气氛瞬间安静下来,压力也给到了陆耀廷……
大怨种谁爱当
杜春华脸色惨白,有些害怕的看了眼在门口搬蜂窝煤的陆耀廷。
对上他沉冷锐利的黑眸,勉强挤出一抹笑,结结巴巴的说:“这死丫头胡说八道的,你别在意。”
嘴上这么说,眼睛却巴巴的看着陆耀廷,希望陆耀廷能点头,能把她儿子送进来。
这个时代的人,都崇拜军人。
而且当兵吃国家粮,待遇又好,家里人在村子里也有面子。杜春华可想把儿子弄进部队,好光宗耀祖,扬眉吐气!
陆耀廷没说话,而是抬头看了眼沈赢。
她坐在床边,捏着自己的裙摆玩,柔软的黑色布料被葱白的指尖轻轻提起,轻盈的像朵花。
沈赢整个人看着姿态悠闲舒散,对上陆耀廷黑沉的双眼,还抿嘴儿一笑,甜甜的说:“我们家是爷们儿当家作主,陆耀廷说了算。”
眉眼弯弯,看着恬淡乖巧。
陆耀廷浓墨的眉,往下压了压,对杜春华说:“秋季征兵快开始了,如果沈富财想当兵,可以去公社报名。”
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陆耀廷为人正直,是不可能给开后门的。
再说了,如果沈富财是个当兵的料,肯定也能选上!
“女婿啊……”杜春华表情僵硬,还想说啥,却被陆耀廷瞥了眼。
接下来的话,咋都不敢说出口了,因为陆耀廷脾气冷硬,板着脸的样子特别能唬人。
但是杜春华也没放弃,而是说:“那我回去跟富财说,就说他姐夫让他去报名的。”
说完,眼刀子还剜着拎着裙摆玩的沈赢,觉得她没脑子。
咋能把这事儿挑明了说?得晚上和男人睡觉的时候,吹枕边风才好使。
“我回去,还差点路费。”杜春华对沈赢说。
看起来从沈赢手里拿钱,是常态,不然不会这么理所当然的开口。
“妈,你回去干啥?”沈赢忽然说:“我腿受伤了,陆耀廷又刚回来,你手里不是拎着菜,你留下来帮我们做饭呗。”
“家里还有事儿,我今天必须回去。”杜春华脸色特别不好转身走,连路费都没敢找沈赢拿了。
“妈,那你把西红柿和黄瓜留下。”沈赢笑着说:”我喜欢吃这个。”
“这些西红柿和黄瓜,是慧如让我给她带的……”杜春华藏着篮子:“人家花了钱的。”
“那我不留你了。”沈赢笑着说:“下回你来的时候,帮我带只老母鸡好不好?我腿受伤了,得好好补补……”
乡下散养的老母鸡,是沈赢最喜欢的东西。
这到了七十年代,啥东西都是绿色纯天然无污染的,老母鸡乡下人都养,所以沈赢才会这么说。
“家里的老母鸡是留着下蛋卖钱的。”杜春华怕留在这里,沈赢还要朝她要别的好东西,赶紧拎着一篮子西红柿和黄瓜,跑的比兔子还快。
沈赢看杜春华一溜烟儿就跑老远,抿嘴儿笑了笑。
一抬头,见陆耀廷眼神锐利的盯着自己,漂亮的眼睛也弯成了月牙儿:“你放心,咱们结婚了就是一家人,我会先把咱们的小家经营好,再去帮娘家。”
前提是,娘家值得帮。
但目前看来,娘家是把她当大怨种的!
沈赢嘴甜,笑容更甜。
搞的陆耀廷想讥讽两句,都找不到理由。
只能埋头去搬蜂窝煤,沈赢却嫌弃蜂窝煤不好,烧起来有烟。
“上次去你家的时候,你还在山上捡竹壳子烧。”陆耀廷说。
竹壳子是竹笋长大后,落下来的壳,混着竹叶,一点就燃。
是乡下最常见的烧火柴,因为每户人家背后,都有一片竹林。
“其实我觉得烧柴更好,煮饭有股天然的柴火香。”沈赢目光真诚的说。
不管她是不是原主,只要她不想掉马露出破绽,她总能把话圆回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