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姓欲行不轨之事,趁夜溜进三圣庙。天娘作美,下了一场瓢泼大雨,定能冲去他留下的所有印痕。背倚着山门外大片竹林的残骸,雨水顺着屋檐汇成水帘,惊雷透空而下,瞬息之间亮如白昼。方姓看见宋珩闭着眼,赤身裸体地躺在香案上。老娘娘手捧血淋淋一团鹿胎,高高举过头顶,用以祭神。
三更半夜,深山老林,见到这血腥的一幕,方姓不寒而栗。他恶向胆边生,从挎篮中摸出削水果的小刀,迈进了山门。两盏幽幽的烛火间,神像天冠被微风吹起,广嗣送生慈姆的脸容骤然变幻,朝他流露出青面獠牙的忿怒相。风声俨如猛兽咆哮低狺,血一样的激红在母神眼中怒闪,转瞬即逝,如同火星吹过水面,然而她所遗留的压迫感深入骨髓:若想毁去她创造的一切,须得首先踏过她的尸骸。
宋珩醒过来的时候,老娘娘手执柳枝,在蒲团上坐定,已羽化而去了。她一百零九岁的高龄,面容安祥,栩栩如生,饱受雕琢的皱纹在她的脸容上历历如新。山门外叫喊连天,锣声不绝,报中省试第四名经魁,宋珩宋子佩。
那年,她十九岁。
省试报中,便是一只脚踏进了宦途,周边富贾都来送礼,几乎踏破了宋府的门槛儿。吃穿用度还是寻常物品,送侍儿郎君的也有。花红柳绿,宋珩一眼不瞧,唯独看上人送去内宅上锅抹灶的粗使哑儿,给他取名叫闻孟郎,叫他进屋伺候。
孟郎小时候生了一场病,耳朵聋了,听不见自然也就不会说话。然而他是很本分的人,粗布衣服洗得干干净净,四鬓利落似刀裁,不擦粉,不戴花,每个月三百钱,买了吃喝回家孝敬老母。他格外会察言观色,有时宋珩想要喝茶,还未开口,孟郎就已经捧过来了。兴许因为是哑儿的缘故,他表达喜爱和忠诚的方式很特殊,脸上宠辱不惊,却常像小狗一样偎在宋珩的书案底下为她暖脚。很长一段时间,宋珩身边都只有闻孟郎,她喜欢孟郎安静有德。
从九月到次年二月这一百余天的时间里,宋珩并没有去内宅。她令家仆将内宅落锁,不准外人出入,衣食月钱按时供给。方姓在三圣庙受惊过度,回来以后大病一场,自此提心吊胆,稍有一点风吹草动就吓得他兔子似的战战兢兢。为了见她一面,闹过,哭过,也求过,宋珩都没有搭理。她忙着准备殿试,闲暇时就跟闻孟郎找些消遣。她教了闻孟郎很多手势,‘饿了’、‘渴了’、‘热了’、‘冷了’,闻孟郎学得很快,记得比她还清楚。有时候宋珩把‘镇纸’比成了‘砚台’,闻孟郎还笑着纠正她,将食指和中指迭在一起,这是交错的‘错’。喑聋之人向来以手势和动作交流,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约定俗成,宋珩是在得了孟郎以后才注意到这些有身障的可怜人,抽空为她们撰写书册、描画图谱,名为《指麾》
在殿试策文中,宋珩自引此书,先帝对她十分赏识,大加赞扬,御笔朱墨圈出了她的佳卷,令她到东观太史令丞林规门下任东观修撰一职,完善此书。宋珩平步青云,春风得意,踮起脚摸摸闻孟郎的脑袋,笑着指他,继而比自己,举起手,在空中捏起五指又松开:你是我的福星。闻孟郎的脸上第一次有了羞赧的神情,将脸别开,微微摇了摇头。
荣登甲榜,喜得大魁,即刻授职,官袍加身。大喜的日子,宋府上下张灯结彩,远近乡里来往恭贺,宋府摆酒宴请恩师与同年,直到定昏才散。明灭的大红灯笼间,宋珩带着闻孟郎前来内院拜见父亲。她穿着素色小褂,着袴褶,披着鹤氅,皮肤白得近乎透明,皮下汩汩流动的青紫血管清晰可见。听见开锁声,方姓推开房门,宋珩遥遥望着他,摧灭的热望在心肺间缠绵。母神的女儿们从来都擅长藏锋,世间男子诸多愚昧,仅知佛多慈姆送生,不知她也复仇。
若只有那蹄子一个倒好对付,大不了鱼死网破,可她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个身强力壮的侍儿,狗一样听话。宋珩只是比了个手势,那小子就上前来扒他的衣服。
“你要干什么?”方姓惊恐地往后缩,低头攥住了衣襟。闻孟郎复又将目光投向宋珩,她并起两指在髻上点点,翻过手攥了一下拳,笑着说“母亲去世多年,父亲鳏居,这样子不合适。”
那小子得了指令,动作立时粗鲁了许多,他是干杂活的下仆,本就高壮,还有一身的腱子肉。方姓被他抓着头发从地上提起来,不由握着他的手臂发出一声惊恐之至的悲鸣,他毫无动容,两下就将织锦滚边的丁香色罗衫撕得破破碎碎,丢在一边。“你现在当官了,我是你父亲,你怎么能这么对我?你这是有失官体,你对父不孝,对主不忠,我要告你,我要告你!”方姓跪在地上蜷缩着身子掩饰,他对宋珩亏心,却并不惧怕,生命压榨生命,生命践踏生命,为求一息,亘古难绝。他怕的只有保护着宋珩的那个壮小子。见方姓瞪着通红的一双眼对她怒目而视,好像受到了什么天大的委屈和凌辱,宋珩不由笑出了声,“母父威严而有慈,则女子畏慎而生孝。你既无德行,又不慈爱,若得女儿的孝顺,令天下那些恪守本分的慈父贤夫如何自处?”
扒光了他的衣服,闻孟郎又卸他头上钗环,方姓此刻已学乖了,跪坐在原地并不反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