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。
月华部落酋长,高初,洪林的结拜义弟。
两家部落结为一体后,高初为副联盟长。但洪林自立为帝后,总不能搞出个副皇帝来,所以,高初便被封为一字并肩王,地位仍是高高在上,仅次于他的义兄,周王。
不过,王城乃至地方各路兵马的主将,已经在立国时,统统换上了洪林的人。虽然副将包括中低层军官仍有很多是高初的人,只要假以时日,自然也会逐步换血。
现在高初的心腹,只在朝廷文臣中仍然占据着过半。不过,太平之年,文官之势才在武官之上,如今周国初创,战事未休,这些文官,摆设的意义大于实质。
如此这般,这个一字并肩王高初,对他的义兄当真就没有芥蒂?
小谈跟着唐诗,干过不少合纵连横的事情,如今这件事,自然是她来做最合适。
根据打探来的情报,这个高初,并不是莽撞之辈,那么,就算他不能策反,想必也不会对小谈不利,给自己留条后路,这是人之常情。
希望小谈能成功说服这……
杨瀚想到这里,突然一呆,迅速缩了下身子,向书案下看去。
两腿之间,白净净的一张小脸儿。
大大亮亮的一双眼睛,比起常人要小巧许多的一张樊素小嘴儿……
杨瀚看着一只手正抓着自己腰带的千寻,愕然道:“你干嘛?”
桌下的人把右手一举,一把寒光闪闪的菜刀亮了出来,咬牙切齿地道:“我要阉了你,洗刷我木下千寻的耻辱!杨瀚,受死吧!”
“你有病吧!”
杨瀚下意识地抬了下腿,一脚踢出。
“哎哟!”
千寻的脑袋,重重地磕在了桌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