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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7节(3 / 4)

哭着去码头送他呢。”

“我的天呐!”司徒朝暮由衷而发,“他可真是了不起。”

“那是当然。”宋老爷子的神色中再度流露出了骄傲和自豪,“同住在海岛上的老战友们都说他最像我,一看就是个当大将军的料,所以我那个时候还经常想象他长大后穿军装的样子,肯定特别帅……我们家世代经商,到了我才走了仕途,人人都想精忠报国,让自己的家族荣誉加身,但命无定数,越渴盼什么,越得不到。冠柏那孩子虽好,但他无心仕途,他又是宋家长孙,我爹妈对他寄予的厚望比我还深,外加部队有规定,在任军官不得经商,所以我从进部队开始,就没怎么过问过家里的事,冠柏一直是跟在我父母身边长大的。”

“冠柏”就是宋老爷子已故多年的大儿子。

他姓名里的中字甚至不是“青”,而是力压群雄的“冠”,足以见得宋家长辈对他的重视。

“我也曾对我那个不成器的二儿子寄予过厚望,我希望他能继承我的衣钵,但谁曾想,他才是家族的祸害,如不是因为他,冠柏不至于那么早的离开我和我老伴,我的爹妈也不至于被活活气死,我也不至于一大把年纪了还不能安生退休,青山也不至于妻离子散。”

“小风和阿临的命数也因此而被篡改了。阿临的天性温和,本该当一只逍遥自在的闲云野鹤;小风天生桀骜,本该意气风发、展翅高飞,但造化弄人,让他们俩阴差阳错地走上了对方的路。”

“他们兄弟俩都是身不由己,阿临是让人心疼的,小风也是,但阿临自幼长在我膝下,我给了他我力所能及的一切,小风却终年不在我身边,青山和与堤之间也有互不打扰的约定,我甚至都不能随便去看望小风一眼,即便他如今已经回到了东辅,我也不敢正大光明地与他相认,不然只会给他惹麻烦,所以我心中对小风一直是有亏欠的。我也能感受到小风这么多年来的变化,他吃了太多苦,心里藏了太多事,没有小时候那么爱笑爱闹了,长大了,懂事了,也沉闷了。大将军变成了江湖客,我这辈子都看不到他穿军装的样子了。”

“但如若当年跟在我身边的人是他,纵使他如今没有军装加身,也必然会是佩刀容臭、锦帽貂裘,会和当年的冠柏一样,成为整座东辅城内最耀眼的那一位少年侯。”

微风吹过,拂动了金鱼池畔的梧桐树冠。

映在水面上的树影交错纵横,条条金鱼悠然摆尾,皆若空游无所依。

宋老爷子伫立在树下,双手负后,面色黯然地盯着清澈水面,目光沧桑而寂寥,神色也愈发的苍老了,像是在顷刻间卸掉了浑身的气势,终于露出了一位年迈老者应有的模样。

他接连失去了两位少年侯。

一位英年早逝,一位求而不得。

得不到的,永远都是最好的。

可司徒朝暮却觉得自己应该感激命运的安排,不然,她是绝对没有机会和顾晚风相识的,更没有资格成为他的爱人——从小被精心栽培出来的意气风发的少年侯,哪可能为了一个家境普通的女人放弃一切?就如同当今的宋熙临一般。如果顾晚风当初真的留在了宋老爷子身边,那么他早就和她不是一个阶级的人了。

正因为他被困在了山中,所以她才得以成为他的救赎客。

人家命里的万般无奈,却成就了她的顺风顺水。

司徒朝暮庆幸万分,却又因为自己的庆幸而愧疚、羞耻,因为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宋老爷子和顾晚风的痛苦之上的。

可人类的本质都是自私的,即便已经得到了还是会贪心,会胡思乱想,会杞人忧天。

会害怕再失去。

司徒朝暮抿了抿唇,有些犹豫不决,但最终还是对宋老爷子说了声:“无论在哪里,他都是最耀眼的那位少年侯。他的人生也并非全然身不由己。顾阿姨离世后,他曾在这世间颠沛流离过八年,可无论生活如何艰辛,他都没有放下顾家刀。如果他真想要成为大将军的话,在这八年间的任何一天都有可能选择弃刀不顾,所以,是他自己选择了成为江湖客。他心中无悔,也没有遗憾。”

宋老爷子安静地听完了司徒朝暮的话,宽厚地笑了笑,安抚着回了声:“不用担心,我不会强留他,更不会插手他的人生大事。他不姓宋,是我的孙子却又不是我的孙子,更何况他还那么有主见,我本事再大也鞭长莫及。”

老人家耳聪目明,历经世事,火眼精金,任何小心思都瞒不过他。

司徒朝暮的小算盘被戳穿了,呼吸猛然一滞,无地自容,脸颊开始发烫。

宋老爷子又相当笃定地对她说了句:“那小子的脾气倔的很,一旦认定了什么九头牛都拉不回来,他既然选了你,就绝对不会辜负你,你大可放心,他就是你的,跑不了的。”

司徒朝暮:“……”

其实,您可以不用,把话说得这么透,我很没面子。

但宋老爷子却选择了直抒胸臆的表达方式,神色坦荡又认真,光明磊落:“我絮絮叨叨跟你说这么多,也不是为了让你知道我有多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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